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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漳浦人才库的通知

浦委组〔2017〕47号

关于建立健全漳浦县人才资源信息库的通知

各乡镇(场)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,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,经研究,决定对全县人才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,建立漳浦县人才资源信息库(规范简称:漳浦人才库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库目的

建立人才库是我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目的是要建设涵盖各类人才、功能完善、动态更新的人才信息管理系统,准确掌握全县各类人才信息,实现人才信息全面、准确、动态管理及人才信息资源共享,进一步盘活人才资源,全面提升我县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,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。

二、建库模式

漳浦人才库由县委人才办、县人社局负责建设和管理,下设6个专业人才库,专业人才库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动态管理,相关单位根据入库范围和条件做好人才信息的摸底、采集,并将数据提交建库单位。

1、专业技术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人社局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各成员单位。

2、高技能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人社局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各成员单位。

3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经信(科技)局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县经信局、商务局、绥安开发区、台创园、团县委。

4、农村实用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农业局(农办)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县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海洋渔业局、文联、团县委。

5、社会工作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民政局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县民政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卫计局、教育局、团县委。

6、引进急需紧缺型人才库

建库单位:县人社局,数据采集单位:各乡镇(场)、县人社局、经信(科技)局、发改局、教育局、卫计局、绥安开发区、台创园、县科协、团县委。

三、入库范围和条件

入库范围:在漳浦县域内工作的各类人才。

入库条件:

(一)基本条件:坚持党管人才和以用为本原则,入库人才首先应当爱国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心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。

(二)具体条件:

详见附件一:《漳浦人才库各类人才条件》

四、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

漳浦人才库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,从2017年5月下旬开始,至7月中旬完成。

1、准备阶段。5月27日前,县委人才办、人社局确定建库思路和模式,制定下发建库相关材料。6月2日前,县委人才办、县人社局联合组织业务培训。

2、组织实施阶段。6月20日前,各乡镇、部门抽调专人进行各类人才的信息数据采集、内容核对,并提交相应专业库的建库单位。期间,各专业库建库单位应加强对数据采集单位的业务指导,确保数据格式、内容正确性。

3、数据录入阶段。6月30日前,各专业库建库单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(数据内容瑕疵的应与采集单位核对,不符合条件的数据应予剔除),7月10日前,完成数据录入。          

7月10日前,各专业库完成建库;7月20日前,县委人才办、县人社局在各专业库基础上,进行数据整合,全面完成漳浦人才库建库工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认真组织,明确职责,确保质量。人才库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,务必精心组织,抽调专人负责,扎实运作,严格按照入库范围和条件,深入调查摸底、认真采集信息,切实做到不错、不漏、不重,确保上报信息的全面性、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
2、完善制度,建立数据更新机制。建立人才信息库数据维护更新机制,采用适时维护和定期维护相结合的方式,及时对人才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,确保库内数据真实准确。原则上每年维护、更新和上报一次,各数据采集单位要及时发现本行业、领域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人才,要对涉及入库人才的工作变动、职务调整、重要奖惩等信息变动情况,及时统计更新和提交专业库。专业库建库单位要及时录入数据,并上报委县人才办和人社局。

 3、注重程序,严格报送时间。各数据采集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各类人才库信息统计表格 A4电子版本(包括数码照片),报专业库建库单位和县人才办、县人社局。

县委人才办联系人:陈艺红,

联系电话:13559686959 ,邮箱:zpxzrcb@126.com.

县人社局联系人:黄建兴

联系电话:18960186028 ,邮箱:584201946@qq.com


     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5月24日